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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更新时间:2023-03-24

  为进一步拓展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服务数字经济强省战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2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征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且可以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

  (一)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机构(以下简称平台机构)应当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已经正式运营服务,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平台机构开展的线上培训课程和供应机构报送的线上课程资源内容应当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和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培训服务方案切实可行,培训课程体现实训特点,尽可能有模拟仿真效果。

  (三)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需具备安全稳定、师生互动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和完善的线上职业培训质量管控体系,易于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等)、培训方式多样化、线上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过程可记录、培训结果可评价。

  (四)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需符合《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资源运营服务规范(试行)》(见附件1)的相关技术要求。

  (五)鼓励有条件的平台机构、线上课程资源供应机构面向劳动者,特别是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服务。

  (六)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供应机构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七)服务数字产业、新兴职业能力较强的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优先入选。

  2.平台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社会力量办学许可等相关、有关单位证照信息,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

  3.平台建设材料,包括平台架构、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

  4.平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应用情况等信息。

  5.平台培训内容材料,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大纲、培训资源、培训流程、学习考核安排等,平台上引进的资源需要额外提供其合法使用的证明等信息。

  (二)线上课程资源所需提供材料参照上述要求,重点提供培训内容材料、供应机构基本情况、线上培训质量管控、学习考核安排等材料。

  符合要求的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供应机构可直接向我厅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省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我厅汇总整理各方提交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平台机构的资质、平台功能、管理服务的规范程度以及线上课程资源的内容和质量等,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和社会公示。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5日。

  对入选的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纳入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资源推荐目录,面向社会公布,推荐各地使用,实行动态调整和信用监管。劳动者参加目录内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培训的学时,可计入职业技能培训总学时,对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申请材料请报送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材料电子版同步发到相应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如下。(请在快递封面上注明“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申请材料”)

  附件:1 .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资源运营服务规范(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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